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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信 管 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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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还没有计划开放本地的电信市场。

还没有一个管理条例可以促进电信服务的普及。

所有的服务均由单一的经营者(私有企业或国有企业)提供。

所提供的声音与数据服务非常有限。


放宽电信管理的计划已经出台,或者正在制订。

有关普及电信服务的法规条款已经建立,然而实施起来效率低下。


放宽电信领域的计划已经出台,并且正在贯彻执行。

在普及电信服务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,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阻碍。

有多家厂商参与市场竞争, 提供数据、无线寻呼和移动电话等服务。

多家厂商在私人网络服务、租用线路以及其它商业电信服务领域进行竞争。

通过互联和/或分别签订合同,专有供应商网络已经开放,并初具竞争局面。


电信部门已经彻底开放,并存在一种管理体制,以促进开放的竞争。

有效的管理规章促进了 电信服务的普及。

有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来建立并推行电信管理规章。

个人和企业客户在电信和数据服务上可有多种选择。

专有网络已经向竞争者开放,新的竞争者可以有效地利用这些设施来提供服务。

移动通讯服务提供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。频段已经按照国际 标准进行分配,许可证的发放形式鼓励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。

增值服务项目(例如宽带互联网)已经被认为是获得竞争优势的来源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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